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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小鹿呦呦地叫了(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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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仰天躺在地上。

他懒洋洋地说:“倘若风向不变,那两只公鹿大约不久就得绕回到这儿来歇晌。如果你能够爬上离这儿四分之一哩远的那些高大松树中的任何一株,那倒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射击位置哩。”

裘弟拿起枪就跑。他一心想独自打死一只公鹿。

贝尼在后面喊道:“不要老远就打,要看准时机。不要让枪把你震下树来。”

一些高大的松树稀稀落落地在前面耸立着。周围是一片长满了光滑冬青的荒凉平原。裘弟选择了一株能俯瞰得最远的松树。不论什么东西经过他都能看到。一手拿着枪爬那笔直的松树干是很困难的。当他爬到最低的桠枝上时,小腿和膝盖的皮都已经擦破了。他歇了一会儿,然后直爬到树顶上他敢于到达的高处。松树在一阵几乎难以觉察的微风中摇动。它像是活的,正由于它自己的呼吸而在微微晃动。

他回想着小熊摇晃那小松树的情景,他也开始晃动那树梢。可是由于枪和他本身的重量,使树枝失去了平衡。它们不祥地发出将要折裂的响声,吓得他连忙停下来。他向四周环视。他现在知道了鹰从高处打量地面世界时的感觉是怎样的。当他低头向下看时,一只苍鹰也又高又狡诈又凶猛又敏捷地向下注视着。他慢慢地转动脑袋环视了一周,第一次相信了地球是圆的。他只要把头迅速一转,就几乎一下子能看到全部地平线。

他以为他的视线控制着整个区域。即使有一点儿骚动,他也会警觉的。他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向他走近。忽然,一只巨大的公鹿一面觅食一面朝他走过来。早熟的美洲越桔给它提供了食物。鹿还在射程之外。他盘算着爬下松树潜行着接近它,但又知道那野兽比他敏捷得多,不等他举枪早就跑了。他只能等待着,盼望那公鹿一面觅食,一面能到他的有效射程中来。但它却移动得非常缓慢,慢得使人发狂。

有一阵子,裘弟觉得它就要离开他上南面去觅食了。后来,它开始径直向他走来。他在掩蔽着他的树枝后面把枪举起。他的心怦怦跳动。无论如何他也分不清那鹿究竟是近还是远。那鹿隐约地似乎很大,但他觉得诸如那鹿的耳目这一类细节还不太明显。他等候了好像无穷无尽的一段时间。那鹿终于抬起头来。裘弟瞄准它强壮的脖子。

他扣动了扳机。在击发的一瞬间,他意识到他对猎物瞄得太高,没有留下充分的余地。这一枪偏高了。可是他觉得似乎已打中了那鹿,因它跳到空中的情形,似乎比害怕还要厉害。它高高跃起,越过光滑冬青丛,划了一条长长的摇篮底似的弧线,直接从他藏身的松树底下疾驰而过。假若他有他爸爸的新双筒猎枪,他就可以再补上一枪。几秒钟之内,他听见了贝尼的枪声。他颤抖了。他爬下松树,顺着来路跑回到那小片硬木林去。公鹿在那大栎树的树荫下躺着。贝尼已在开始剥皮了。

裘弟喊道:“我打中它了吗?”

“你打中它了,打得很好。但它还没有倒下。当它经过时,我又打了它一枪,正中要害。你打得稍微偏高一些啦。”

“我知道。我一开枪,就知道我打高了。”

“好,知道了毛病,下一次你就明白了。你看,这是你的弹痕,这儿,那儿是我的。”

裘弟跪下来审视这优美的躯体。一看到那呆滞的目光和流血的咽喉,他又一次感到恶心。

他说:“我想最好我们不打死它就能有肉。”

“不错,是很遗憾。可是我们总得吃啊。”

贝尼熟练地工作着。他的那把猎刀仅装着一个玉米瓤子做的刀柄,一边已像用平的锯齿似地磨钝了,并不十分锋利。但他已剖开鹿肉,割下那沉重的鹿头。他把它膝盖以下的皮剥起,四腿交叉地缚住了,再将双臂从结扣那儿穿过去,熟练稳妥地把尸体掮在背上站了起来。

“当我们到伏晋西亚镇上把鹿皮剥下。鲍尔斯一定会要这张皮的。”他说。“但假如你喜欢拿它作为送给赫妥婆婆的礼物,那我们可以不答应他。”

“我想她一定高兴用它来做一块地毯的。我希望我能单独打死那只鹿,把皮送给她。”

“很好,那次是你的。我将送给她一只前腿,作为我的一份。奥利佛出海去了,除了我们以外,她再也没有会替她打猎的人了。那个缠扰着她的笨拙的北佬1是不善于打猎的。”贝尼开玩笑地说道。“也许你会将皮拿去给你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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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佬是当时美国南部各州对北方人带有敌意而又轻蔑的称呼。那时正值南北战争之后。

裘弟阴沉地皱起了眉头。

“爸,你知道我没有爱人。”

“我曾见你们在一起搀着手玩呢。你不惦念尤蕾莉娅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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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伏晋西亚镇杂货店主鲍尔斯的侄女。

“我没有和她搀手。那是他们玩的游戏呀。爸,要是你再说一句,我就死掉。”

贝尼很少打趣他的儿子,但有时在某种场合,却禁不住这样做。

“婆婆才是我的爱人。”裘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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