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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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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睡意正酣,见我并不是要强行侵犯他那几百斤的身体,便也放下心来,没了多话,又上床一翻身,继续打上了呼噜。

到早上我却是被八戒吵醒的,只听见八戒惊天动地的一声惨叫:“哎呀我的妈啊!”

我被吓得忽地坐了起来。旁边床的小军和西瓜也忙起来了。只见八戒一双虎目,布满了眼屎和伤感,对着我们,另外一个手伸到屁股的位置,在那大惊小怪。

小军乐了:“咋了!八戒!邵波真把你给办了?”

八戒说:“他奶奶的,他昨晚居然遗精遗到我裤子上了……”

都乐得不行,我忙往自己裤衩上一看,还真遗了!

多言:

其实对于犯罪现场这个名词的解释,之前也略微提了一下,并不是单纯地说就是凶案现场或案发现场。因为犯罪分子准备犯罪、实施犯罪与处理罪证的过程,一般不可能在一个时间、一个地点完成,而往往是几个时间、几个地点陆续完成的。这样,便形成了若干个发展阶段的几处现场;犯罪分子进入与逃离有关场所的路线,也是犯罪现场的范围。

就像咱这个案子:中心现场是刘科和建伟死的房间,而我们所发现的后墙水管、烟道以及一楼厕所墙上的洞,都叫做外围现场。外围现场的定义是:与中心现场起到关联的地带与场所。

还有一种划分现场类型的方法,也是大家看侦探剧里经常提到的:第一现场——所谓的第一第二现场,是以犯罪分子活动的先后顺序来划分的。这点比较容易理解。我的老师当年上课说到这里,举的例子就很是有代表性,并且有点冷幽默。该老刑警说:比如碎尸案吧!罪犯碎尸为五百块,分别扔到五百个地方,于是,这案子的现场就有五百零一个现场,其中第一现场是杀人碎尸的,其他五百个现场就按顺序,从第二现场开始排队,一直排到第五百零一个现场,后者就是抛尸现场罢了。

当然,对于犯罪现场的类型还有其他几种划分方法,如有无遭到破坏而产生的原始现场或变动现场;因现场所处的空间而划分的露天现场或室内现场;由案件性质而划分的杀人现场、盗窃现场等。这里不多记载,真正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怀着一颗求知的心灵,一路小跑,到附近的图书馆。

毕竟写这个文字的今时今日,我也毕业了若干年了,能记得的,也就这么多罢了!

五岭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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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八戒整理了几件衣服,我们基本上都住在场子里,换洗的也都有几套在房间里。所以说,男人出门就是方便,两个人的东西加到一起,也就一个旅行袋,还包括怕九月底的东北有点冷而带上的外套。

两人吃了早饭,便叫了车去火车站。那时候的国庆前夕没有现在这么热闹,满世界的人也还没有习惯到处瞎串。我们顺利地通过检票口,上了去沈阳的火车。一看票,居然是两个下铺,我便说八戒:“这一千多公里,路上二三十个小时(那时候还没提速),怎么不买两个中铺,方便睡觉。”

八戒露出比较神秘的笑容,说:“没事!到时候找人换就是了。”

我便觉得八戒整了啥阴谋一般,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他要阴我个啥。半晌,我突然对着八戒一瞪眼:“你不会是给小军也买了张票,这孙子现在躲在车上什么地方,等车启动了再跑出来吧。”

正说到这里,火车就呜呜鬼叫起来,宣布如果我的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马上就可以兑现了。

便兑现了!走廊那边小军提个旅行包,笑得很是快乐地朝我走过来。见这孙子还是跟上了,我也没嘀咕啥了,有小军,本就可以帮上很多,只是不希望因为我们这档子事,影响他的工作罢了。

而让我变了脸色的是:小军背后一个长头发的脑袋探了出来,冲我嘻嘻笑!居然是古倩。

我便冲八戒来火了:“你是把这趟当出去旅游了吧?”

八戒依然对我嘻嘻笑,说:“哥!你都知道的啊!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人家是古大小姐啊。”

小军和古倩已经走到我身边了。我没好气地一扭头,坐在窗户边上点了支烟,看风景去了。

小军看了我一眼,扭头对古倩说:“看啊!他这表情和我说的一样吧!别急,顶多半个小时,他又嬉皮笑脸了!”

古倩嘻嘻笑,把手里的旅行箱递给小军往货架上放,自己一屁股坐我旁边,说:“喂!不会真生我气了吧!”

我没吭声!古倩就伸手来挽我,说:“行了!行了,昨天沈文章来找过你的事我都听说了,他就是个神经病!”

我把手一甩,对她说:“谁和你计较那小四眼的事了!咱去办正事你跟着来干吗?”

古倩愣了一下,估计这丫头很少被人这么对待过。我又扭过了头去,她愣愣地坐那。半晌,小军说话了:“邵波!够了哦!人家古倩对你够好了,你别这么蹬鼻子上脸的。”

八戒也说道:“就是啊!你又不是不喜欢人家,半夜还喊她名字,动手动脚的。”

我有点难堪,但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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