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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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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路很黑,不然神父绝对不会牵他。

神父的手比他的大很多,掌心温暖,让人觉得能够依靠。

那是他第一次被神父牵着走。

神爱世人,神父也爱世人。可是神父的爱太广泛了,很难再偏颇一些、多分一点给自己的养子。

所以他记得每一个被对方爱着的瞬间。

小学读完,神父也结束了他在港区交流学习的使命,带着李均意回到广东,被教区指派到一所历史悠久的教堂服务。

他本就是神父在内地领养,因神父被教区派往港区交流才随对方过去,靠着当地教会、社区几次评估,破例照顾才能在港读完教会小学,按照常理,他本就该在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只是神父的工作导致他有了一段这样的经历。

初中生活好像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他对学校的唯一印象是吵。

在那个大家都傻里傻气,幼稚懵懂的年纪,他被书本和知识陪伴着,很自觉地把自己和周围人隔绝开来,安静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度过青春期。

在学校里还是没什么玩伴。无论同性异性,一开始能聊上几句,可相处下去关系总会莫名其妙地变味,他不知道是自己的问题还是别的原因。

直到班主任再次对他进行约谈,问他是不是不太适应这边的环境,在学校总是一个人待着是不是跟班上同学有什么矛盾。还说,很担心他的心理健康,会找时间约他父亲来学校见一次面,谈谈他的情况。

这时候李均意意识到,总是独来独往或许太引人注目。思来想去,他决定改变一下这种现状,免得总是隔三差五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关心。更重要的是,他不想让父亲知道自己碰上了这种事。

合群其实没那么难,配合某种规则而已。做一个怎样的人会被老师和同学喜欢?亲切…友善…开朗…团结…没问题,怎样都行,不会可以学,慢慢来就好。

他想自己做得还算不错。观察模仿练习过一段时间后,还是学会了一些东西。积极踊跃地当班干部,参加各种团体活动,帮助同学,和老师交流,他每天坚持做这些事情,像执行某种程序,努力做一个大家都觉得不错的好学生。

选择这样做还有一个私心是,把自己变成那种所谓的“别人家的孩子”,父亲或许就能多关心、在乎他一些,偶尔也能夸奖他一句。

可神父不曾对他在学校取得的任何成绩表示过赞许。每次说给对方听,他只是会平淡地说一句,嗯,下次也要努力。

无用功而已。

不是没有失望过。可失望的次数多了,渐渐就变成了麻木。李均意习惯了神父对自己那种漠然的态度,有时候甚至会安慰自己,父亲是一名神父,是天主的管家,他应该做到平静,中立,无可指摘,自己不该要求太多。

初中生活平静而规律。

上学,下课,吃饭,睡觉。做弥撒,做晨祷,做晚祷。很充实,偶尔会觉得孤单。但或许是因为年纪渐长,他发现自己对独处越来越得心应手,并且时常觉得或许没那么需要朋友,自己跟自己玩也很好。试图让别人来理解自己,那像是变相的自我贩卖,是精神上的软弱。

之后他在校外收获了一个朋友。

是每周末都会来教堂的一位老先生。

对方来教堂的时间很固定,周末李均意不上课时总能碰见他。每次做完弥撒,老先生会安静地在长椅上坐很久,放空地盯着前方,目光很平静。

时间久了,李均意跟对方偶然有了几次交谈,慢慢的,他了解到一些老先生的情况。

老先生姓周,是某高校的退休教授,教的是希伯来语。几年前太太去世,老先生把太太带回老家安葬好,告别远在北方的子女,毅然决然地选择落叶归根,留在故土颐养天年。

相熟之后,每每遇见李均意都会陪老先生说很久的话。话题没什么限制,他们或讨论书籍,或谈谈家常,聊得漫无边际。时间久了,他们关系越来越好,颇有些忘年交的意思。

某天,老先生突然问他,你想不想学希伯来语?之前跟你聊《圣经》,我感觉你对圣经希伯来语好像很有兴趣。

李均意当时愣了会儿,还没想好怎么答,老先生倒是先叹了口气,有些自嘲地说,就是想给小友分享些什么东西。他也没什么特长,最拿得出手的就是希伯来语……不想学也没关系的,以前在学校教书,学生上课时也总是昏昏欲睡,时常让他怀疑到底是自己讲得不好还是这门语言对年轻人来说没有吸引力了……

李均意听完,站起来朝对方鞠了个躬,很郑重地叫了一声,老师。

从那天起,老先生来教堂的频率从每周一次增加到了每周三次,挑的都是李均意有空的课余时间,亲自一对一教授。学着学着,老先生发现李均意对语言很有天赋,听说读写能力样样出众,兴奋上头后直接加大课程难度,越教越深,越教越难。

学习一门古老而庄重的语言,这对李均意的少年时期而言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至少比坐在教室里听他看一遍就会的题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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