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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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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午马点点头,道:“这就是早春归。你闻它的花香。”

其实不用凑近,楚欢就能够闻到一股子幽香的味道,这种味道竟是让楚欢感到了一丝丝熟悉。

“感觉到什么?”冯午马凝视楚欢问道。

楚欢皱起眉头,猛地想到,这股子味道,竟似乎是在琳琅的闺房中闻到过。

他有些惊讶,冯午马却已经走向那黑乎乎的屋子,来到一处窗户边上,手指在窗纸上一戳,窗纸上便显出一个洞来。

冯午马凑近看了看,很快离开,又走到另一扇窗户戳开一个洞,再次看了看,脸上显出冷漠的笑意,似乎明白什么,喃喃自语:“果然如此。”

哭声、怪叫!

楚欢见冯午马在喃喃自语,一时也没听清楚,却是走到窗边,亦是从那窗纸纸孔往里面望去,里面黑乎乎的一片,并不能立刻看清,稍微适应,这才发现屋子里面竟是空空如也,莫说人,便是连一桌一椅也没有。

这屋内竟是桌椅不存,空荡无比。

楚欢皱起眉头,但是很快,他就闻到了一种香味,这种香味弥散在鼻尖,竟似乎是从屋内弥散出来,虽然屋内收拾的干干净净,但似乎还是留下了一时无法散去的香味。

冯午马已经看着楚欢,轻声问道:“现在你可明白这些花的作用?”

楚欢点点头,叹道:“似乎明白了。”

冯午马淡淡一笑,缓缓道:“其实胭脂也分很多种,各地出产的胭脂无论成色和香味,都颇有些不同,不懂行的人或许看不出什么,但是只要稍有了解,便能够大致区分他们的区别。无法辨别颜色之时,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一只嗅觉灵敏的鼻子,能够用鼻子辨识出胭脂的不同。”

楚欢道:“原来你很懂胭脂?”

冯午马面不改色道:“我懂的或许比你想的还要多。有时候多懂一些,或许能救自己的命。”

“这话有道理。”

“你闻到的胭脂香味,其实是出产自南边的金陵道。”冯午马平静道:“金陵道是我大秦除了京城之外,最为繁华之地,十里风月,琴瑟笙箫,歌舞升平,都说天下美人尽出金陵,有美人的地方,自然不会少了胭脂。”

“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楚欢轻声道:“美人与胭脂本就是天作之合。你的意思,这里有胭脂的香味,而且胭脂来自金陵道。”

他此时已经想到,方才闻到一股子淡淡幽香味,似乎在琳琅的闺房中闻到过,这时候明白过来,这味儿是胭脂的香味。

金陵道的胭脂乃是一等一的上等胭脂,像琳琅这样注重仪表却又身家巨富的女子,所用的自然就是金陵道出产的胭脂。

“七羅香。”冯午马很肯定地道:“这种胭脂是金陵道出产的七羅香,品种算得上名贵,产量不多。”

楚欢微一沉吟,终于道:“院里养着早春归,其目的并不是真的为了养花,而是用早春归的香味来掩饰胭脂的香味。”

冯午马点头道:“不错。屋子里空空荡荡,定然是这两日才收拾干净,但是他们无法祛除里面沉积下来的七羅香味道。能够让七羅香的香味沉积到这个地步,这间屋子内此前至少数年内都使用七羅香。他们或许是担心我们发现这里的古怪,一处空屋子,如果有七羅香的味道,总是有些古怪的。”

“所以他们寻来了早春归。”楚欢道:“无巧不成书,这早春归的香味与七羅香竟是极其相似,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他们养着早春归,只是以防万一,如果我们发现这里有香味弥散,看到院子里养着早春归,便不会怀疑。”

冯午马淡淡道:“只是他们或许想不到,几年前我见过这种早春归,而且当时就发现它与七羅香的味道相仿,为此我特地花了两天时间去研究它们之间的不同,也恰恰让我找到了两种香味的差别。”

楚欢轻叹道:“所以我们回去之时,你从这里经过,便发现了这里的古怪。”

冯午马看着楚欢,微微颔首,平静道:“他们大费周章,掩饰这间屋子的香味,无非只是一个原因而已。”

“这屋子里曾经住着人。”楚欢缓缓道:“而且屋子里的主人曾经长期使用七羅香,据我所知,除非有特殊的癖好,男人很少用七羅香。”

冯午马目射精光:“但是蔡十三却告诉我们,这忠义庄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自然撒谎了。”楚欢目光也犀利起来:“一个人撒谎,总会有原因,他为什么要撒谎?”

冯午马微一沉吟,目光再次看向那黑乎乎却又空荡荡的屋子,微皱眉头:“我很想知道,这屋子里以前究竟住着什么人?为何会突然搬走?”顿了顿,看向楚欢,轻声道:“方才在假山那边有血迹被清理干净,这里又故意用早春归掩饰七羅香的香味,这一切都是早有准备……忠义庄地处荒郊野外,周围十里都见不到人,而且这样阴森清冷的地方,若非凑巧,很少有人会往这里来。”

楚欢四周打量一番,亦是轻声道:“不错,我想应该也不会有人往这里来。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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