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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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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平头的眉毛挑了挑,眼里露出惊恐的神色。

苏山换了身白色的登山装,黑色的运动鞋。黑白搭配,再配合上她美艳无双的脸颊,清冷迷人的眸子,简直就像是这高山深谷里面盛开着的一朵小白花。

很奇怪的感觉。任何人看到苏山,都会认为她是一个世所罕见的大美人。因为她的表情太淡定,眼神太笃定,不苟言笑,所以,她给人的感觉是很高傲冰冷的。

但是,她的高傲冰冷并不拒人于千里之外,反而让人有种很是渴望接近的青睐感觉。

冰冷,却又娇艳,这种矛盾综合在同一个人身上,就给这个女人增添了更多的魅力和神秘。

以前和苏山打网球的时候,苏山就经常运动装扮。一身白色运动装梳着马尾背着网球拍的苏山走在校园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甚至有无数的男生为了多看几眼竟然一路尾随-----梁涛花明王爱国就干过这种事情。

等到苏山从南大毕业,接手锦绣馆很快又进入锦绣地产后,大多数时候她的衣装就倾向于职业范儿。

再次看到苏山穿起运动装,唐重有种很亲切的惊艳感觉。

“真漂亮。”唐重由衷的赞美道。姜可卿总骂他闷骚,他觉得自己骚,但一点儿也不闷。譬如逮住可以拍美女马屁的机会,他一定毫不犹豫的就说出来。

在女神面前不要保留太多的所谓自尊,等到你把她娶进门,其它人妒嫉的眼神就能够让你得到更多的虚荣。

男人也是很虚荣的动物。

“谢谢。”苏山淡然说道。她也背着一个小包,里面是他们要在路上享用的食物和水。

唐重从她背上摘下背包,递给小平头说道:“让这么漂亮的女人背包,这位大哥心里一定过意不去吧?”

“对。对。”小平头连连点头。“我来背。我来背。”

苏山嘴角浮现淡淡的笑意,眼神明媚不忧伤。

在小平头的带领下,他们大步朝着前面看起来巍峨壮观的兔子山走过去。

兔子山因为山中多兔子而得名,兔子肉是附近山民的一道主食。虽然东支乡偏僻贫穷,但是,每天都有山泉野草养大的野兔可以享用,就凭这一点儿就让那些整天和地沟油毒大米打交道的城里人羡慕不已。

小平头叫蔡三炮,据说他还有两个哥哥叫做蔡大炮和蔡二炮。他们兄弟三人都以贩卖野生动物的皮毛为生,之所以知道五岭村,也是因为他为了收集更多的动物皮而爬山涉水误入深山闯了进去。

蔡三炮是一个很好的导游,一边在前面引路,一边介绍周围的风光和一些比较罕见的植物山石。蔡三炮的体力不错,爬起山来如履平地。唐重虽然背着大包,倒也能够轻松跟上。最辛苦的就是苏山,这山路确实极其挑战女人的体力和耐力。

才刚刚走到半山腰,苏山身上的休闲外套已经被划拉出好几条破口。就连那白净光洁让人巴不得把她捧在手心狠狠地亲上几口的脸蛋上也多了一道血口,苏山不觉得有什么,唐重的心脏倒是跟着颤抖了几下。

-------暴殄天物啊啊啊!

荆棘树刺太多,实在让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被它们刺进衣服,想要脱身就得在衣服上留下一点儿纪念品。

蔡三炮的身上脸上也多了几道口子,不过他皮糙肉厚,浑不当回事儿。只是让他诧异的是,自己身后明明是一个看起来清清秀秀的小白脸,怎么走起山路来比自己还要熟悉利索呢?

他要是知道唐重在恨山长大,整天和野兽毒蛇为伴,可以说是真正的‘百兽之王’,他就会明白自己和唐重的真正差距了。

唐重的脸上身上是最干净的,上山时什么样,现在仍然是什么样。除了那粘乎乎的一身臭汗。

唐重看了看表,他们下午一点半上山,现在刚刚走到半山腰,就已经四点十五分了。因为有苏山在,为了安全起见,晚上不能翻山。看来,今天晚上要在这山上安营过夜了。

唐重抹了把被密林闷出来的汗水,说道:“找个地方歇歇,吃点儿东西。然后再走一个钟头就找地方过夜。”

蔡三炮抬头朝前看了看,说道:“前面就是鹿回头。咱们到鹿回头歇?”

“行。”唐重点头。“你是向导,听你的。”

唐重快走两步跟上苏山,笑着问道:“还能走吗?“

“能。”苏山咬牙说道。虽然她平时也很注意锻炼身体,可是今天一番运动下来,仍然觉得力不从心。

唐重笑笑,没说什么,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

苏山想要挣脱,却发现唐重已经握住了她的手掌。

“别想歪了。”唐重一脸认真的说道。“不要以为我牵你的手就是对你有意思,我这是为了帮你走路。”

“-------”苏山想,你确实不是对我有意思,只是想占便宜吧?

鹿回头是一块平坦的山地,唐重把身上背的大包放下来,然后从小平头手里接过背包给蔡三炮和苏山分放食物和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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