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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吧前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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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心中的不愉快,我以为这样就能引来路人的同情,但我只引来了一条狗,德国狼犬那种,满大街的沿途咆哮着追我。

喔不,我得坦承一件事,我正好最怕狗。我吓得满脸发白,靠着肾上腺素手刀飆出此生最佳速度,好不容易逃到一个骑楼,眼尖一扫,那栋公寓铁门没锁,我狂奔进去,「砰」的关上大门,靠在门上不停喘气。

一位年轻人边看手錶边从楼梯上走了下来,我衝着他大吼:「你千千万万别开门啊!会出人命的啊!」那人不听劝,把我当神经,立刻开门走出去。我探出半颗头,看他被大狼狗当成是我,扑上去狠狠咬了一口,翘挺挺的屁股渗出血,他惨叫着妄想把狗甩开,狗的利牙却越缠越紧……噢,我半闭着眼不忍看。真没想到姊难得日行一善,那人却不肯信我。

经过这段小插曲,我发现失恋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我比较怕被狗咬呢。

好,打起精神来吧!沉冬冬!

再见,前任!感情路上我祝你一路好走!

于是我开始物色新窝,想搬离那间充斥旧情人回忆的租屋。是的,说来感伤,那间房子还是他帮我找的,他骑着那台破铜烂铁摩托车陪我一间一间的找,帮我跟年迈抠门房东谈合约,帮我确认管线会不会漏水,要不是他把我保护得这么好,我可能……停,不能再想了,呜呜,我已经决定忘记他了。真的。

我运气很好,才在脸书上呼天抢地的怨叹没男人又没房子了让人怎么活啊,过了两天我老妈就打给我,告诉我那个谁谁谁告诉她在哪边有间不错的公寓正招人住,那位房东大概初次出租没经验,算得特便宜,一句话,要不要?

生性贪小便宜又行事衝动鲁莽的我,立刻就请妈帮我卡了位。连一次也没去看过房子舒不舒适、交通方不方便、生活机能好不好,基于对我妈还有那个(其实我不认识的)谁谁谁的信任,我就这么提着我的小皮箱,搬进了那间小公寓。糊里糊涂过起我分手后的崭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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