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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集-友情的浩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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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终会驱赶黑暗,和煦的秋阳照亮看似没有变化的城市,但凡是活在世上的人实是每天每秒都在变。林璇没有回家,就在街上,彻夜没睡,整夜烦恼,却也没真的在思考。还待在那间市集,林璇坐在长椅上,右手握紧那一个周玥婷又交给她的平安符,路人见她一脸凝重,散发的气息是不准别人靠近,但又很悲伤-越是坚强的人,就越是脆弱。

啪啦-

直到一旁垃圾桶被翻倒的声响,林璇才回到她应该待的宇宙。往旁一瞥,原来是一名流浪汉在翻找食物。林璇距离那名流浪汉至少有两公尺远,但他身上的怪味,她不用刻意闻,味道是相当呛鼻。林璇皱眉,不发一语,也没有走开,就盯着流浪汉,对方的衣着从头到脚又脏又破,头发是凌乱,看来又油又黏,发丝都结成一条一块。林璇不知自己为何这么仔细的瞧着他,对方随后感觉到她的目光,转头与林璇互看一眼,也没说任何话,继续找可以吃可以用的东西。

说实话,林璇看对方如此惨样有同情,但更多的是不理解-为什么会有流浪汉这样的存在。在林璇的认知里,没有一个人天生就一无是处,没有废人,只有懒人。你好手好脚的,为何要把自己搞成这样。显然有一句俗话是对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至此,林璇没有同情了,因为也不了解对方,没什么好评论的。

「小姐,你要吃吗?我可以分给你一点。」

林璇本来要转头不再看他,对方却拿了一颗不知被谁咬过一口的苹果到她面前。林璇诧异,对方微笑,满脸脏污。

「不用,没关係,你吃吧,我不饿。」林璇平淡回应。

流浪汉耸肩苦笑转身离开,看来是毫不在意自己跟林璇的差距才会做出此举,连那种自知之明都没有吗?林璇起身叫住他。

「先生,我们公司正缺人,你有需要吗?」

林璇的口气是委婉,但她的好意被对方拒绝。

「先生,我没有恶意,但是我想问,过这样的生活的好处跟意义在哪,我不是很明白。」

听林璇的疑惑,流浪汉笑了几声。

「小姐,我看你的朋友离开之后,你一个人坐在那张椅子上一整晚,很苦恼还流泪,过这样的生活的好处跟意义又是什么呢?我不懂。」

被反咬一口,被讽刺的彻底,林璇是会反击的人,也不甘被人贬低,但这一刻是回答不出了,只能看着他莫名瀟洒的背影渐渐融入旭日的晨光中。我遇上高人了?林璇抓了抓后脑,以为是在演武侠剧吗?林璇笑自己,难得放松下来,但是回头再看手上的平安符时,她又纠结了半响,最后是选择闭眼,将之放回外套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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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雋一早来上班是往常的笑容满面,春风得意,因为现在每天都有女友载来上班,整个人的状态呈现的就是「我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不要太忌妒我,你们有一天也会找到真爱的」的欠揍模样。本来其他人平时看她这样会给她一个白眼,但今早她去茶水间,见品管部的同事们围成一圈在聊天没理她,她跟着凑上前。

「附身!我们公司有鬼?」

「明雋,你小声一点。」

其中一个同事紧张的摀住明雋的嘴,他们不喜欢跟明雋聊八卦最大的原因就是她是「广播站」,巴不得跟全世界分享的个性,这让人怎么敢跟她说秘密。

「什么时候的事?昨天晚上?」

识相了,明雋后来压低声音问。原来昨天晚上生產部有一个男生,好像有「灵异体质」的,被好几个灵体「附身」,在產线里咆哮尖叫,一下大哭一下暴怒,摔东西又站上桌,声音变男变女,甚至还坐在地上像个小孩,吓了当时上班的人,直到叫了那个男同事的家人来,这才解决。

「这么刺激,好想亲眼看到,感觉很有趣。」

「有趣?是很恐怖吧。」

其他人听明雋的感想,是觉得更惊悚了,真心觉得她是怪咖,一般人都不愿遇上这种事的,怎么你就这么喜欢往火坑里跳。但大家会谨慎谈论这事,是高层一早听说此事,立刻下达命令不准员工散播谣言,以免造成恐慌。不过人是反骨的生物-越是不让人们做的事,人们越想挑战。

「小雨,你听说了吗?昨晚在……」

「我不知道,也不想听。」

明雋见小雨来,马上就要当那个「散播者」,却被小雨严肃的态度吓到了。明雋错愕,不敢多说一句话,小雨的脸色不好,跟平常的面无表情完全不一样。明雋安静的坐回座位,视线一直注意小雨,小雨打开桌上的电脑就开始办公,心情明显很糟,明雋嘟嘴,脑内剧场开始乱演,最终的剧本是演了「你喜欢我,但我有女朋友,你吃醋你痛不欲生,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明雋倒抽一口气,自以为看懂小雨心事的脸,左手掩面,惊吓愁苦又煎熬难过的样子面对她,然后见小雨打字的力道越来越用力,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对的。殊不知,小雨不高兴的来源根本就不是她想的那样。

「对不起。」

所以这个道歉是突兀了。小雨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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